安阳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014年09月28日 00:00 admin 点击:[]

  近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安政〔2014〕20号)印发。该《意见》提出,以拓展养老服务领域、提高养老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健康产业带动、社会力量动员、专业队伍培育为突破口,探索构筑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项目带动、科技助力、人才支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制,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信息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年人尽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

  该《意见》要求从7个方面全面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1.完善准入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筹建审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许可制,由民政部门许可。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或产品研发、生产的机构,属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民政部门直接注册登记。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养老服务业监管,加大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康复护理、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导建立安阳市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养老服务纠纷依法妥善解决。

  2.完善投融资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等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身养老服务业。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积极争取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贷贴息等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落实到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放宽信贷条件,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积极提供融资便利及实行优惠利率。财政给予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可用于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慈善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实施养老救助项目。

  3.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全市和县(市、区)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并向社会公布。对新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新办的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明确用地性质,按照国家对营利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用地。乡镇、村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对研发养老服务产品的生产性项目用地,采用与工业项目用地同样的供地方式。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异地建设用地。

  4.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5.完善补贴支持政策。一是将市本级50%以上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示范奖励长效机制。对于建成的市辖区范围内的社区(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经评估后,由市财政和各区财政按照5:5分担比例给予每个中心5万元建设补贴,每月每平方米给予10元运营补贴。各县(市)补贴标准参照市级标准执行。四是继续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在现有补贴政策基础上,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从新建每床位1500元提高到2000元,租用每床位1000元提高到1300元;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从实际入住老人每床位50元提高到60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增长。五是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等级补贴制度,按照养老护理员取得的职业资格等次、职称水平、服务年限和服务评价给予相应的工作奖励,提高养老护理员从业热情、就业愿望和积极上进心态。

  6.巩固和扩大老年优待政策实施成果。继续扩大老年人优待项目范围,推进敬老津贴提标扩面,实现敬老津贴逐渐向普惠型转变。从2015年开始,取消享受敬老津贴必须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限制标准。

  7.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一是依托安阳市“三本三专”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整体布局,重点扶持全省唯一的公办护理类院校——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促进社会就业相结合,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持证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三是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四是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改善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条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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