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提出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原则和总体要求,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社会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到2020年,全省社会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至40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培育和支持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知名养老服务业品牌,建设一批避暑型、疗养型、康复型等多种类型的度假养老服务基地和目的地,使贵州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健康养老目的地。
为实现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城市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等6项主要任务,明确了相关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从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投融资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建立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关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