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出台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4年09月28日 00:00 admin 点击:[]

  日前,东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放在与教育、医疗卫生同等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达到城乡社区全覆盖;机构养老床位每千位老人不少于60张;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受益全市16万老年人。
  一、完善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建设补助和运行补助,整合卫生、文化、体育等各类设施,鼓励发展居家养老专业机构。
  二、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简化审批程序,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养老服务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每年根据实际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业,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新建自有产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给予7500元每张床位的一次性补助,达到省定护理型机构标准的给予10000元每张床位的一次性补助,实际开放运营的护理型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500元运营补助。
  三、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人民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引导鼓励镇乡街道卫生院发展老年康复、老年病等临床专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规模大的养老机构内要单设卫生所(医务室)或与周边医院合作。
  四、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事业队伍建设,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给予一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毕业生进入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就业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21000-40000元一次性奖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等。同时建立激励制度奖励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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