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这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解读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主要目的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将贯穿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仅是老年群体,全社会对应对人口老龄化也缺乏正确认识。少数领导干部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缺乏思想准备,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全面、深刻、持久的影响缺乏足够预见,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谋划缺乏应有重视,老龄工作还没有摆上突出位置。中青年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及早、及时备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老年人的思想文化状况总体上是积极、健康、向上的,继续参与社会发展的意愿较强,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坚定力量。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老年人思想状况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根据全国老龄办《中国老年人思想状况研究报告》和《人口老龄化与文化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和部分老年人群中宗教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共产主义信仰有所弱化,有的老年人对地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价比较消极,认为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没用,有的老年人对晚年生活缺乏安全感,对未来发展信心不足,等等。这些消极因素如不及时化解,随着老年人口规模的持续增加,在老年人中有可能形成消极的 “亚文化”现象,可能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亟需根据新时期老年人思想文化状况的新变化和新情况,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并激发亿万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和活力。
这次,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为主要目标,以老龄重点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品牌为载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解读二: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义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观念转变的重大历史阶段,《通知》是新形势下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对于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代际共融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党中央作出的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增强老年人的精神力量,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内在要求,是构建不分年龄、人人共享老龄社会和谐文化的重要任务,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
2、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尊老爱老、共建共享的理念,营造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3、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新形势下,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广大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和道德环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4、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是贯彻执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具体行动。《通知》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不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全国老龄委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合资源,联合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将有力地推动 “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老年人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思想道德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通过重视老年教育、发展老年体育,逐步加大对老年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解读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为主要目标,以老龄重点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品牌为载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深化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人口老龄化意识,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确保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经济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深化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公民正确对待和积极接纳老年人,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帮助广大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通过积极宣传党和国家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老龄工作的进展和成就,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和舆论引导氛围,增加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信心和决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积极老龄观、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老龄社会和谐文化的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
解读四: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七大任务
《通知》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这一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这一目标,紧紧围绕 “三个载体”(老龄重点工作、重大节日、重要活动)这一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使积极老龄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激励全体人民为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而不懈奋斗。
任务一:把开展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宣传教育落实到国家发展实践中
人口老龄化将贯穿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带来的风险挑战是全面的、深刻的、持久的,能否正确应对,关系国计民生、民族兴衰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必须将其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应当把握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化理念,树立“积极老龄观”;必须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任务二: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融入核心价值观教育全过程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保障。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运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老年节、“敬老月”等传统节日,挖掘丰富的敬老爱老宣传教育资源,设立统一的宣传主题,开展创意新、影响大、样式多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拓展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列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
任务三:把开展敬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注重发挥榜样示范影响作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家庭中,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敬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敬老好组织、好单位、好家庭、好个人,培育选树宣传各类敬老典型。注重发挥文明礼仪的熏陶和人文环境培育,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推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提升敬老意识,提高为老服务水平,重点组织交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集体参与创建,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让更多老年人得到便利和实惠。
任务四: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增进老年福祉的重要举措
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老龄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各级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号召广大社区居民、职工、青少年、妇女同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团组织要因地制宜地组织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参加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走访慰问高龄、特困、空巢、失能、功勋老年人,开展老年优待、法律援助、文化体育、为老服务等各类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任务五: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努力开发老年人的潜力,教育广大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倡导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面对老年生活,用长期积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参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老年人在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传承和引领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银龄行动”等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在治安维稳、环境保护、社区共建、卫生绿化、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发挥特殊贡献老年群体的先锋模范和带动辐射作用,组织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养老机构定期服务、社区结对帮扶、农村邻里互助等形式,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服务高龄失能老年人,传递友善关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组织更多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为。做好新形势下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广大老年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引导老年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发挥老年人在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任务六:把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作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
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都是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发挥着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健康发展,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要把老年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鼓励推出一批反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倡导尊老敬老传统美德,高质量、有影响的优秀剧目、优秀图书、优秀影视片、优秀音乐作品以及老龄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重点规划、扶持一批体现老年主题,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创作项目和文化工程,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老年群众喜爱的优秀文化作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文化权益,开展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任务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老龄宣传教育贯穿到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加强老龄重点工作、重点内容、重点时段宣传策划,组织记者下基层,进行深度采访报道,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宣传效果。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要加大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办好老年人文化生活专版、专栏,经常安排刊播老年公益文化广告,重点新闻网站和涉老政府部门网站要开设老年频道、网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热点问题。针对移动多媒体、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传播特点,开展专题宣传策划,探索新型宣传模式,发挥独特优势,打造覆盖广泛的老龄宣传教育平台。老年媒体是老龄宣传教育的主阵地,要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下大气力把老年媒体做强做大,使其真正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
解读五: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通知》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在制定和实施涉老政策措施、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及活动时,要同步研究部署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在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过程中,要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善于运用老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老年人便于参与的平台,同时辐射社会其他群体。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注重区分宣传教育的层次和对象,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
2、齐抓共管,协力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把老龄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总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老龄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联系老年群体的优势,扩大宣传教育的对象和范围;教育部门要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相关内容纳入学校德育教育课程内容,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组织开展敬老精神文明创建、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
3、完善队伍,加大保障。各级老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载体、新路径和新方法,推进老龄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老龄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大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要加强对老龄宣传教育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基层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自我宣传、自我教育的功能,特别是注重培养各类老年群众组织中的老龄宣传教育骨干,将老龄宣传教育工作与老年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背景资料
(供参考)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状况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2亿的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到2013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02亿,占总人口的14.9%,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
同时,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迅速提高,达到2400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1.8%。到2025年之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一直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达到3750万,占老年人口的18.53%。2014年将增长到近4000万人。三是慢性病患病老年人数持续增加,2013年已突破1亿人。四是空巢老年人口数量继续上升,2013年已突破1亿人。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体现在: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既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又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解决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日益紧迫地摆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面前。
积极老龄化
“积极老龄化”的概念最早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96 年作为工作目标提出,2002年由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讨论修订并写进《政治宣言》,正式成为应对21 世纪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框架。该理念认为:老年人有巨大的潜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不但能改善他们自身的条件,而且还能积极参与社会条件的改善。“积极老龄化”的提出,标志着“老年人是资源”的观点,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
积极老龄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支柱,即:保障、健康、参与。积极老龄化就是要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全社会积极接纳老年人,形成良好氛围;各方面积极做好老龄工作,促进老年人的保障、健康、参与、发展;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青壮年也要积极为未来养老做好物质和精神准备。
积极老龄观
树立“积极老龄观”,就是要做到“三个积极看待”,一要积极看待老年人。老年人曾为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在经验、知识、技能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经济社会发展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全社会都要尊重和接纳老年人,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重视继续发挥老年人的作用。二要积极看待老年生活。老年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人人都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保持身心健康,实现终身发展。三要积极看待人口老龄化。我国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我们既要看到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各种挑战,又要看到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既要发挥老年人作用,又要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求,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繁荣发展。积极老龄观是积极老龄化的内核,体现积极老龄化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积极老龄化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积极老龄化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贯彻“积极老龄观”,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抓住“发展、保障、健康、参与、和谐”五个关键。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总则一章中明确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这些规定对于提高全社会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国家战略层面谋划和推进老龄事业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全社会没有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准备
少数领导干部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缺乏思想准备,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全面、深刻、持久的影响缺乏足够预见,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谋划缺乏应有重视,老龄工作还没有摆上突出位置。社会上的中青年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及早、及时备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部分人思想中依然根深蒂固。少数人道德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老龄政策缺乏有效的顶层设计
人口老龄化是关系国计民生、民族兴衰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综合性、长期性、艰巨性的重大战略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应该进行顶层设计,从国家战略层面来设计和规划老龄政策。但截至目前,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物质、精神、制度,特别是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各项准备仍很不充分。
整合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
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各自的优势,更重要的是,应形成良好的体制机制,使三大部门的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然而,目前这种机制还未形成。三大部门定位不清、边界模糊、分工不明,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仍然非常突出,政府投入不足与投入失衡、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并存,市场机制发挥的政策环境不佳,社会参与的政策激励和舆论氛围有待提升。这些问题将影响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际成效,必须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
目前,中国老龄事业在养老保障、医疗卫生、老龄服务、宜居环境、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城乡、区域、人群不平衡,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老龄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镇和东部地区,不同职业、身份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待遇差距显著,不但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要求不符,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老龄事业发展“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精神相左,更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相悖。因此,必须加大老龄事业失衡问题的解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