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委通〔2014〕4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学生2014―2015学年度
“公益活动 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5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至2015学年度开展“公益活动 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本校的具体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大学生2014―2015学年度
“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54号)的教育主题安排,我省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2014―2015学年度在大学生中开展“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现就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人的社会性,决定人生的历程必然要在服务于他人,服务于社会中度过;服务精神是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宽容、处理好人际关系不可或缺的。
大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是大学生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使大学生了解社会、感受社会,培育关心公共事业的热情;通过参与公共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大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无私奉献精神,并使他们在公益活动中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演讲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公益活动人人参与”教育活动。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公益活动是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的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帮助他人、社会援助、慈善活动等。它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2.实践活动。各学校要利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刻认识参与公益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在参与公益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
3.征文活动。各高校要在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让每一位学生以“公益活动人人参与”为主题进行自我总结,写出一篇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的征文,认真总结参加公益活动后的收获、体会,提升对参与公益活动的认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的自觉性。各高校要从本校开展的主题教育征文中推荐优秀征文(本科院校3-5篇,高职高专学校2-3篇)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厅关工委,由厅关工委组织评选后编辑成书出版,免费赠送作者和各高等院校。
三、活动的实施
1.加强活动的组织与领导。主题教育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纳入学校德育的整体工作计划。各高校要按照湘教工委通〔2011〕54号文件的要求,由各高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由校关工委负责牵头,学工部、团委、宣传部、教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制订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各高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校、院(系)分别制订出适合学生参加又便于实施的活动方案,包括公益活动的项目、内容、实施步骤和要求等。方案要在注重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自主规划参与公益活动的项目、内容,自主组织实施,自我总结,提升教育活动的效果等方面下功夫。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高校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考察北京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参与公益活动是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利用校园网、QQ群、简报等形式,开展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大力宣传公益活动中突出的人和事,使主题教育活动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4.各高校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方案及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关工委。各高校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表彰,并将活动总结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关工委。联系人:黄维,联系电话:0731-82251272,13786145346。